罐頭保存不當 吃後容易中毒
吃了前一天剩下的罐頭後發生輕度食物中毒現象,消費者懷疑罐頭有質量問題,向中山工商分局消保科進行了申訴。經大連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鑒定,該產品的相關指標符合國家標準,不存在質量問題。最終雙方達成了互諒協議。
家住中山區的王先生前幾天在一家超市購買了一瓶850克的黃桃罐頭,晚上打開吃了一部分,將剩餘的罐頭放在了冰箱裡。第二天晚上夫婦倆吃完剩餘的罐頭,到半夜時,兩人發生了上吐下瀉、肚子疼痛症狀,於是撥打「120」去醫院進行搶救。醫生診斷為:食變質食物,造成輕度食物中毒。
出院後,王先生懷疑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是罐頭有質量問題,要求超市進行賠償。超市和廠方以自己的產品已經由有關部門檢測合格、沒有質量問題為由拒絕賠償。於是,王先生向中山工商分局消保科進行了申訴。
接到申訴後,執法人員立即到超市進行了取樣,並送到大連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進行檢測。經檢測:該產品的鍍錫量、迭接率、緊密度、密封度、抗硫、抗酸等指標均符合國家標準,不會導致所盛食物變質,該產品是合格產品。檢測報告出來後,執法人員及時將檢測情況通報給消費者王先生。面對檢測報告,王先生對造成自己食物中毒原因感到非常困惑。
為了弄清王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,執法人員找到了罐頭生產廠家的技術專家。專家解釋說,造成王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是對剩餘罐頭的保存不當造成的。罐頭盒上已經明確寫明:剩餘罐頭應該倒出,放在瓷製器皿中,然後放到冰箱裡保存。因為罐頭盒採用的鐵皮見空氣後容易造成氧化,如果不倒出就放到冰箱裡保存,剩餘的罐頭因鐵皮氧化同樣引起變質,消費者食後就會出現食物中毒症狀。
經解釋,王先生明白了造成自己食物中毒的原因,廠方代表當面向王先生賠禮道歉,雙方表示相互諒解。
針對這起食物中毒問題,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,在食用購買的食品時,一定要看清包裝上的食用說明,不要憑自己的主觀想法去食用,否則一旦出現問題,消費者只有自己承擔後果。同時,發生問題後,要保存好證據,有利於執法部門進行調查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