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用「打包」食品的學問
在飯店聚餐,吃剩的菜點“打包”回家十分自然,也是勤儉節約、反對鋪張浪費的具體體現,值得提倡。然而你是否知道,哪些食物適合“打包”,“打包”回家後又怎麼食用?這也是有學問的。食用“打包”食品應注意以下幾點:
1.魚類加熱講分寸魚蘊含豐富的營養,也是大腸桿菌最好的溫床,在20攝氏度左右的溫度下,6個小時後,1個細菌就會變成1億個,所以,剩魚帶回家後,一定要加熱後食用。但“打包”回來的魚類在食用前加熱也要講分寸,過度受熱,魚肉類動物脂肪組織也會產生有害人體的過氧化脂質,且油脂中的維生素A、E、D等也會失去營養價值。
2.貝殼類海鮮要殺菌貝殼類海鮮適合“打包”,但重新食用時一定要重新烹飪,加熱時還要另加些酒、蔥、姜等作料,不僅味鮮,而且具有殺菌作用。一些海產品如果放置時間較久或疑為不新鮮,一定要用醋醃製10分鐘左右,以殺滅可能潛伏其中的副溶血性弧菌,防止引起胃腸道疾病。
3.蔬菜沒有必要“打包”蔬菜一般不要“打包”,因為煮熟的蔬菜都含有不同量的亞硝酸鹽,過夜的蔬菜經一夜鹽漬,亞硝酸鹽含量會增加,加熱後毒性會增強,所以最好不要帶回家。
4.澱粉類食品最好一次吃掉澱粉類食品中,年糕等最多保存4小時,在沒有變味的情況下食用也可引起不良反應。原因在於它們易被葡萄球菌污染,而這類細菌的毒素在高溫加熱下也不會分解,解決不了其變質問題。所以,這類食品最好在4小時內食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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